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。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,不得以各类竞赛、考试证书、荣誉证书、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,详细的小学入学政策接着往下看吧。
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。
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,积极挖潜扩容、扩大优质学位供给,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;
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,不得以各类竞赛、考试证书、荣誉证书、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;
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,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“公民同招”。
1.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,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。2.取消对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的限制,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相对就近的民办学校。3.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,不得以考试成绩或面谈的方式选拔学生,严格控制跨县区招生。4.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,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采取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入学政策。5.各学校不得将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入学依据,租房人员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安排入学.6.简化报名流程,加强招生宣传,优化服务方式,明确时间节点,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。